许可主体: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性质:许可
设定依据:《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填写《职业介绍机构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或拟聘用人选的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明。
3、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机构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
6、场地证明。
7、开办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对以上申报材料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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