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品质 服务满意!

成立于2007年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全国各地进出口及资质办理

15062429200/15062429300(微信)

保障
账务无忧
资深会计团队多对一服务更高标准,告别糊涂账,应付税务稽查安枕无忧省事、安心。



 
预警
风险提示
账务规范、对账数据发现风险第一时间预警,并提供相关财税建议省事、安心。
 
透明
无隐形收费
服务价格透明、明码标价,拒绝隐形的附加收费省钱又放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东、深圳、西藏、宁夏、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
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二、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
(一)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三)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6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6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五)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符合上述减免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划分不清的,一律不予减免资源税;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
三、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
为便于征管,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低丰度油气资源及三次采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石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按本通知所附《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以下简称附表)执行。今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状况、产品结构的实际变化等情况对附表内容进行调整。附表中未列举的中石油、中石化陆上对外合作油气田及全资和控股陆上油气田企业,比照附表中所列同一区域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其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暂比照附表中邻近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采符合本通知所列资源税优惠规定的原油、天然气,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计算资源税减征额。
四、关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作业用量和损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课税数量。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合作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计征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物随同中外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一并销售,按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后入库。
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海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
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9日

附:

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
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精通各行业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整合了创业服务、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融资财税、上市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成功服务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能源、制造、化工、航空、房地产等行业客户。

七海财税优势

经验—拥有多个行业、多类项目的专业服务与实践经验,植根本土,谙熟国情。
专业—综合财税服务的整合服务商,业务范围涵盖财务、税务、会计、工商、进出口等多个领域。
技术—自主核心技术研发,独立多平台运营。
资源—丰富的工商财税资源、优秀的税企协调能力。

联系七海

15062429200(微信号)/15062429300(微信号)/0512-69391261

如有工商、财税、商标、进出口问题可以用微信或是电话找到相应人员处理


姑苏分公司:姑苏区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1505室((地铁站:西环路)

相城分公司:相城区相城大道789号8034室(苏宁电器北面凯翔大厦1号楼)

吴中分公司:吴中区苏蠡路90号旺吴金座611室(地铁站:新家桥)

在线客服QQ        在线客服QQ

点击发送短信给七海 快速创业免费核名

苏ICP备11005419号 HTML XML

扫码联系

mmqrcode1415778109237mmqrcode1415778982375

qrcode 1415936764404qrcode 14159377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