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病毒传播风险,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武汉分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启用电子口岸业务网上办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1日起暂停柜台服务,采取网上办理模式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电子口岸入网等各项服务。
二、网上办理电子口岸入网业务包括:1、企业电子口岸新入网业务;2、电子口岸系统企业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业务;3、增补电子口岸卡业务;4、更新和解锁电子口岸卡业务;5、电子口岸读卡器购买业务;6、电子口岸企业注销业务。
三、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请查看附件或查阅:
武汉海关网站(http://wuhan.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关于全面启用电子口岸业务网上办理模式的通知(临时办理流程)。
四、武汉数据分中心收件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副楼5层武汉数据分中心。邮编:430000 电话:027-95198、 13720235167 联系人:朱慧娟
五、武汉数据分中心对外服务热线:027-95198。QQ业务咨询群:964701648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武汉分中心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