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口岸入网或变更所需材料:
(一)、电子口岸企业入网:
窗口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企业法人及操作员身份证、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以上证件请提供复印件,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统一社会编码、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等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报告(列明需变更的内容,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及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卡(原件)及密码
(变更公司名称或统一社会编码需提供全部的操作员卡并填写操作员信息)
二、业务办理方式(凭上述材料到以下地点办理)
1: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5号海关服务大厅“电子口岸”窗口(7号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17:00)
2: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子口岸”窗口(4号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三、领卡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自行领卡或数据分中心代为寄回。
四、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口岸服务电话:400-1662323
热线服务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福州关区新入网用户,请下载附件后,按照相关说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