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开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的企业主要分为进出口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货主单位和无法人资格的特殊企业等几种类型。进出口企业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法人;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包括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以及经营进出境快件、邮政快递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单位;外贸货主单位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或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销售单位;无法人资格企业是指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办理海关相关业务却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比如加工贸易中由经营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加工工厂等。
上述企业如果需要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办理出口退税、快件管理等业务,或需要开展报关申报、舱单申报、运抵报告、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保税仓电子账册、出口加工区、转关申报、减免税申报、企业管理等业务时,必须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二、申办流程
(一)企业自行登录电子口岸网页(web.chinaport.gov.cn/rasucent),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随附材料,提交审批。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入网无纸化企业端操作流程》。
(二)企业可在提交审批成功后,通过系统内的“入网审批状态查询”功能,核实审批进度。如各部门全部审批通过,将交由制卡中心制发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
(三)请企业在《授权委托书》正确填写企业收件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在企业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将电子口岸卡交付EMS寄出,企业及其委托收件人应主动关注EMS邮件物流信息。
2、在邮件寄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企业未正常收件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反馈。若因企业地址或电话填写错误导致快递退回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厦门市湖里区象屿保税区海关大楼7楼服务大厅领卡。若因邮寄丢失或损毁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分中心获取快递单号,并联系快递公司处理。逾期未反馈的,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注:电子口岸卡初始密码为:88888888
对外服务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45 下午: 13:30—16:45
资料收件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厦门市象兴一路11号象屿保税区海关大楼7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92—5653395
邮编:361008
厦门关区新入网用户,请下载附件后,按照相关说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