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新增入网有关手续说明
一、资料要求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及制发IC卡时,企业首先至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再将资格审查所需的文件(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的审核顺序排列整齐和装订,凭以下资料到南宁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办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1号南宁海关911室;电话:0771-5368304、5368322、5368324)。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公章);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3、企业法人、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新增入网单位证明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服务需要企业提供回寄的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手机等详细联系方式。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凭以上资料到南宁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进行电子口岸资料录入,并领取设备。南宁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可通过到付方式提供邮寄服务。
三、企业如遇到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请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站主页,点击“常见问题疑难解答”获取解决办法;或者拨打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热线电话:010-95198。
四、业务咨询:0771-5368304、5368322、5368324(南宁数据分中心制卡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