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
(一)填写《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沈阳分中心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在电子证书模块中下载)
[注:法人卡和操作员卡持卡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营业执照》原件;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原件;
(四)《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注:代理报关企业和自贸区区内注册企业项(三)可不提供;]
为方便服务企业,沈阳关区业务办理分为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现场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受理→制卡
(二)网上办理流程:企业登陆系统→录入信息→申报→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可查看审核进度)等待邮寄电子口岸卡
(三)具体业务办理指导流程可下载附件查看。
电子口岸用户须知
1、已完成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用户领取电子口岸卡后,请自行下载安装相关控件。
(1)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控件下载方法: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页右上方→标准版应用→卡介质→客户端控件下载。
(2)浏览器版应用控件下载方法:在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客服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电子口岸浏览器客户端控件,
推荐使用windows 7 /10操作系统(32位或64位均可)、谷歌 Google Chrome 浏览器(版本50以上)访问新版电子口岸执法系统https://e.chinaport.gov.cn/,首次访问可能会提示您安装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请按提示下载安装。
2、电子口岸卡初始密码为8个8;企业可访问https://e.chinaport.gov.cn/进入系统后,在右上角 “修改IC卡密码”区域进行密码修改。电子口岸卡丢失后要及时挂失,以免对用户造成损失。
3、电子口岸卡有效期为十年,请电子口岸用户在到期前60天内登陆http://shenyang.customs.gov.cn/ →点击“在线服务”→点击“电子口岸”→点击“法人卡证书自主延期”进行电子口岸卡证书更新。
4、电子口岸卡用于进行无纸化进出口业务操作,主要适用于新版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业务系统模块、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和“互联网+海关”系统。
咨询热线:024-12360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政务服务中心
热线电话:024-2272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