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地方和企业对于市场流通立法的意见和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市场流通法律体系框架,做好内贸立法工作,条法司尚明司长率团于2005年1月10日至14日赴广东深圳和四川成都就市场流通立法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广东期间,调研组一行与广东省经贸委,深圳市人大、法制办、贸易工业局、工商局、特许经营委员会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市场流通方面的立法情况、广东省商业网点管理情况、《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起草和执行的主要情况、以及地方对于“市场流通法律体系框架”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制定市场流通基本法律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此外,调研组走访了在华南地区主要从事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该公司介绍了以连锁方式和特许经营方式经营7-11便利店的情况,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成都期间,调研组一行与四川省人大、法制办、商务厅,重庆市商委,成都特办,成都市贸粮局,绵阳市经贸委,乐山市经贸委进行了内贸立法座谈。调研组听取了四川省关于市场流通法律工作的介绍、对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送审稿)》和《拍卖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立法的修改建议以及对于完善“市场流通法律体系框架”的建议。此外,调研组走访了成都谭鱼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公司开展特许经营的情况,听取企业对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送审稿)》的意见。
本次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了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对于市场流通立法的意见和需求以及地方在市场流通立法和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有益的经验,对于进一步完善“市场流通法律体系框架”和有针对性地推进市场流通立法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本次调研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