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品质 服务满意!

成立于2007年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全国各地进出口及资质办理

15062429200/15062429300(微信)

快速
专业服务
名称核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发票领购一站式服务省事、安心。



 
免费
免费代办
委托七海财税代理记账可享受免费的工商注册服务省钱、放心。
 
安全
电子签名
全程免见面手机沟通、手机认证电子签名保障安全便捷、放心。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直播带货”的模式发展迅猛,成为商家进行电子商务推广的重要销售渠道之一。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也存在着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十分必要。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作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新业态,兼具“电子商务+宣传促销+导购卖货”等特点,又采取互联网直播的形式,模式新、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一个主体或行为可能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在不同模式下主体或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性质也不相同。《意见》出台,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确直播营销活动中网络平台和网络直播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指导基层执法和促进行业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意见》的起草过程
去年以来,总局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舆情,召集相关司局会商研究,征求相关部委、专家学者和行业学会意见等多种渠道方式了解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开展专题研究。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总局梳理起草《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9日至8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参加有关研讨会,广泛听取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截至8月28日,总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共103条,《意见》经修改完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发布。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充分考虑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属性特点、行业现状、监管制度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等4部分内容,明确参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禁止性规定、经营活动规范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以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二部分为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主要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在三个方面首次作了责任明确:一是针对直播平台跳转至传统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直播营销模式,明确直播平台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针对网络平台提供付费导流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明确网络直播者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构成商业广告的还应根据具体情形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部分为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主要对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禁止发布的商业广告、规范广告审查发布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针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从公示有关资质、提供基本经营信息和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四部分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主要列举目前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8大重点违法行为,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强化部门间和系统内的协同配合,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站式服务

一般公司注册及变更需要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
3.身份证明
4.地址证明(涉及地址变更)
5.完税证明(涉及股权转让)
委托七海财税代办会事先审核资料,做好所需的文件您只要签名并在七海引导下做好微信小程序认证及电子签名即可。

财税服务

国家要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进行记账报税。初创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业务量非常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考虑到成本的问题,不需要专门聘请专业会计人员,而七海财税的代理记账公司服务专业、费用较低,可以帮您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姑苏虎丘(高新)吴中相城吴江工业园区工商、财税、商标、进出口一站式服务

快速办理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商务局、海关、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企业仅提供所需基本材料和信息,七海财税负责全程办理,企业无需自己东奔西跑。

联系七海

15062429200(微信号)/15062429300(微信号)/0512-69391261

如有工商、财税、商标、进出口问题可以用微信或是电话找到相应人员处理


姑苏分公司:姑苏区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1505室((地铁站:西环路)

相城分公司:相城区相城大道789号8034室(苏宁电器北面凯翔大厦1号楼)

吴中分公司:吴中区苏蠡路90号旺吴金座611室(地铁站:新家桥)

在线客服QQ        在线客服QQ

点击发送短信给七海 快速创业免费核名

苏ICP备11005419号 HTML XML

扫码联系

mmqrcode1415778109237mmqrcode1415778982375

qrcode 1415936764404qrcode 14159377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