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3楼市场监管局综合窗口E29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2 |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3 |
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4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5 |
身份证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6 |
旧《执业药师注册证》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7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8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按法规要求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按承诺要求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55项 项目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 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0项 执业药师注册 下放至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