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市局: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苏州市平泷路251号3楼市场监管局综合窗口E30窗口;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807;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140号202办公室。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外设仓库地址变化材料(仅外设仓库地址变化提供)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2 |
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材料(仅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提供)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3 |
企业关于生产地址未迁移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4 |
原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明细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5 |
出具更名证明复印件(仅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时提供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6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7 |
行政审批(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更名证明复印件(仅企业名称变更时提供)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8 |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9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化)申请书(仅适用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外设仓库地址变化)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