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市局: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苏州市平泷路251号3楼市场监管局综合窗口E30窗口;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807;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140号202办公室。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产业政策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2 |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3 |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规定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4 |
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5 |
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6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7 |
食品添加剂原辅料明细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8 |
复配食品添加剂原辅料明细表(仅复配食品添加剂申报填写)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 9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首次、变更、延续)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查看更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