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品质 服务满意!

成立于2007年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全国各地进出口及资质办理

15062429200/15062429300(微信)

快速
省心省力
商务局、海关、南京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局一站式服务。



 
专业
服务更优
精通进出口账务、经验丰富、讲求信誉,提供专业完善的进出口贸易服务。
 
及时
时效稳定
全力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细致的进出口服务。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5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甘薯植物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甘薯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甘薯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老挝甘薯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10日

附件
进口老挝甘薯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甘薯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输华甘薯[学名:Ipomoea batatas(L.)Lam.],英文名:Sweet potato)是指产自老挝,输往中国仅用于加工,不作种植用途的甘薯。

三、允许的产地
老挝全境。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华甘薯不得携带以下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2.甘薯小象鼻虫Cylas formicarius
3.红薯龟甲Cassida bivittata
4.绿蚊夜蛾Argyrogramma signata
5.非洲大蜗牛Achatina fulica
6.南方根结线虫Meloidogyne incognita
7.爪哇根结线虫Meloidogyne javanica
8.肾形肾状线虫Rotylenchulus reniformis
9.空心莲子草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
10.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

五、装运前要求
(一)生产要求。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以下简称MAF)应对甘薯生产企业或种植者实施备案管理,备案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及备案代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议定书相关规定时调查溯源。
在甘薯生长期,MAF应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监测,并实施有效的田间有害生物防控措施,降低有害生物发生程度。MAF应向GACC提交年度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及田间防治措施等情况。
MAF应在甘薯产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安全性监控,并将监控情况提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
(二)注册登记要求。
输华甘薯的出口、加工、仓储企业应当经GACC注册登记,确保甘薯出口、加工、仓储满足中国检验检疫要求。MAF应提前向GACC提交出口、加工和仓储企业名单。
(三)加工储运要求。
在收获、加工、仓储过程中,MAF应加强对加工、仓储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输华的甘薯应采取去土、清杂、晾晒等措施,防止带有土壤、植物病残体和其他外来杂质。
(四)产品要求。
输华甘薯应符合中国进口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带活虫、土壤、枝叶等植株残体,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及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出中国法律法规标准限量。
输华甘薯应采用包装运输。
(五)出口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出口前,MAF应对输华甘薯进行检验检疫。符合议定书要求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sweet potato from Laos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soil and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by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老挝甘薯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要求,不带土壤和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MAF应事先向GACC提供现行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甘薯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GACC官员核查植物检疫证书的有效性。

六、进境检验检疫
(一)检疫审批。
1.甘薯进口商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前,申请取得GACC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华甘薯应在GACC指定的监管场所实施检验检疫,并在指定加工厂生产加工。
(二)证单核查。
1.核查进境甘薯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
3.核查MAF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三)货物检查及监管。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要求第四条、第五条对进境甘薯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2.进口老挝甘薯应在中国海关监管下装卸、运输、储存和加工。甘薯进口后装卸、运输、储存、加工过程应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防疫要求;未经加工处理,不得直接流入市场。进口甘薯严禁作种用。
(四)不符合情况处理。
1.未提供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登记的企业,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发现上述第四条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货物经有效除害处理后准予进境;如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发现其他活的有害生物的,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发现不符合中国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针对上述违规及处理情况,GACC将向MAF通报,以便MAF调查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情况严重的,将暂停从老挝相关企业、产区,甚至所有产区进口甘薯,直到GACC确认MAF已采取了有效改进措施。

七、回顾性审查
根据老挝甘薯疫情发生动态和疫情截获情况,GACC将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对上述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进行回顾性审查。在与MAF协商基础上,GACC将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相应检验检疫措施。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财税服务

国家要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进行记账报税。初创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业务量非常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考虑到成本的问题,不需要专门聘请专业会计人员,而七海财税的代理记账公司服务专业、费用较低,可以帮您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姑苏虎丘(高新)吴中相城吴江工业园区工商、财税、商标、进出口一站式服务

精通各行业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整合了创业服务、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融资财税、上市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成功服务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能源、制造、化工、航空、房地产等行业客户。

联系七海

15062429200(微信号)/15062429300(微信号)/0512-69391261

如有工商、财税、商标、进出口问题可以用微信或是电话找到相应人员处理


姑苏分公司:姑苏区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1505室((地铁站:西环路)

相城分公司:相城区相城大道789号8034室(苏宁电器北面凯翔大厦1号楼)

吴中分公司:吴中区苏蠡路90号旺吴金座611室(地铁站:新家桥)

在线客服QQ        在线客服QQ

点击发送短信给七海 快速创业免费核名

苏ICP备11005419号 HTML XML

扫码联系

mmqrcode1415778109237mmqrcode1415778982375

qrcode 1415936764404qrcode 14159377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