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注: |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注释: 一、本类所称的各属种动物,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包括其幼仔在内。 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协调制度所称干的产品,均包括经脱水、蒸发或冷冻干燥的产品。 |
章注: |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 (二)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的肉(品目02.08或02.10); (三)因品种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用的死鱼(包括鱼肝、鱼卵及鱼精等)、死甲壳动物、死软体动物及其他死水生无脊椎动物(第五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粉、粒(品目23.01);或 (四)鲟鱼子酱及用鱼卵制成的鲟鱼子酱代用品(品目16.04)。 二、本章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少量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 三、品目03.05至03.08不包括适合供人食用的细粉、粗粉及团粒(品目03.09)。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所有活的或死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这些动物可供直接食用、工业用(罐头工业等)、产卵用或观赏用。但不包括因其种类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用的死鱼(包括其肝及卵)、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五章)。 所称“冷”,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降至0℃左右,但产品尚未冻结的。所称“冻”,是指温度降至产品的冰点以下,使产品全部冻结的。 本章也包括未经制作、保藏或仅经本章规定方法制作、保藏的可食用鱼卵及鱼精。经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可食用鱼卵及鱼精,或作为鱼子酱或鱼子酱代用品适合直接食用的鱼卵及鱼精,均归入品目16.04。 本章货品与第十六章货品的区别: 本章仅限于本章各品目所列状况的鱼(包括肝及卵)、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受此条件限制,上述货品不论是否切割、剁碎、绞碎、磨碎等,均应归入本章。此外,本章不同品目产品的混合(组合)物(例如,品目03.02至03.04的鱼与品目03.06的甲壳动物相混合)也归入本章。 然而,烹煮或未按本章规定方法制作或保藏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例如,仅用面糊或面包屑包裹的鱼片、煮过的鱼)应归入第十六章。但必须注意,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了的熏鱼及熏制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以及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仍应分别归入品目03.05、03.06、03.07及03.08。仅经过在运输或冷冻之前为打开外壳或使其保持稳定的烫洗或其他类型的瞬时热处理(但并不致其烹煮)的软体动物,仍归入本章。烹煮过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得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也仍应归入品目03.09。 还须注意,本章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即使采用密封包装(例如,听装熏鲑鱼),仍归入本章。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密封包装的产品,一般用本章各品目所列加工范围以外的方法制作或保藏,因此,它们应归入第十六章。 同样,本章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经过改性空气包装(MAP)加工方法包装的,仍归入本章(例如,鲜或冷藏的鱼)。在采用MAP方法进行加工时,产品周围的气体已被改变或受到控制(例如,通过抽去或减少氧气的含量,并将其置换成氮气或二氧化碳,或增加氮气或二氧化碳的含量)。 除上述情况外,本章也不包括: (一)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 (二)品目01.06的哺乳动物的肉(品目02.08或02.10); (三)鱼废料及不能食用的鱼卵(例如,用作鱼饵的咸鳕鱼卵)(品目05.11); (四)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品目23.01)。
|
品目注释: |
03.03 冻鱼,但品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 — 鲑科鱼,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11 — — 红大麻哈鱼 12 — — 其他大麻哈鱼〔细磷大麻哈鱼、大麻哈鱼(种)、大鳞大麻哈鱼、银大麻哈鱼、马苏大麻哈鱼、玫瑰大麻哈鱼〕 13 — — 大西洋鲑鱼及多瑙哲罗鱼 14 — — 鳟鱼(河鳟、虹鳟、克拉克大麻哈鱼、阿瓜大麻哈鱼、吉雨大麻哈鱼、亚利桑那大麻哈鱼、金腹大麻哈鱼) 19 — — 其他 — 罗非鱼(口孵非鲫属)、鲶鱼( 23 — — 罗非鱼(口孵非鲫属) 24 — — 鲶鱼( 25 — — 鲤科鱼(鲤属、鲫属、草鱼、鲢属、鲮属、青鱼、卡特拉鲃、野鲮属、哈氏纹唇鱼、何氏细须鲃、鲂属) 26 — — 鳗鱼(鳗鲡属) 29 — — 其他 — 比目鱼(鲽科、鮃科、舌鳎科、鳎科、菱鮃科、刺鮃科),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31 — — 庸鲽鱼(马舌鲽、庸鲽、狭鳞庸鲽) 32 — — 鲽鱼(鲽) 33 — — 鳎鱼(鳎属) 34 — — 大菱鲆(瘤棘鮃) 39 — — 其他 — 金枪鱼(金枪鱼属)、鲣,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41 — — 长鳍金枪鱼 42 — — 黄鳍金枪鱼 43 — — 鲣 44 — — 大眼金枪鱼 45 — — 大西洋及太平洋蓝鳍金枪鱼 46 — — 南方蓝鳍金枪鱼 49 — — 其他 — 鲱鱼(大西洋鲱鱼、太平洋鲱鱼)、鳀鱼(鳀属)、沙丁鱼(沙丁鱼、沙瑙鱼属)、小沙丁鱼属、黍鲱或西鲱、鲭鱼[大西洋鲭、澳洲鲭(鲐)、日本鲭(鲐)]、印度鲭(羽鳃鲐属)、马鲛鱼(马鲛属)、对称竹荚鱼、新西兰竹荚鱼及竹荚鱼(竹荚鱼属)、鲹鱼(鲹属)、军曹鱼、银鲳(鲳属)、秋刀鱼、圆鲹(圆鲹属)、多春鱼(毛鳞鱼)、剑鱼、鲔鱼、狐鲣(狐鲣属)、枪鱼 、旗鱼、四鳍旗鱼(旗鱼科),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51 — — 鲱鱼(大西洋鲱鱼、太平洋鲱鱼) 53 — — 沙丁鱼(沙丁鱼、沙瑙鱼属)、小沙丁鱼属、黍鲱或西鲱 54 — — 鲭鱼〔大西洋鲭、澳洲鲭(鲐)、日本鲭(鲐)〕 55 — — 对称竹荚鱼、新西兰竹荚鱼及竹荚鱼(竹荚鱼属) 56 — — 军曹鱼 57 — — 剑鱼 59 — — 其他 — 犀鳕科、多丝真鳕科、鳕科、长尾鳕科、黑鳕科、无须鳕科、深海鳕科及南极鳕科鱼,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63 — — 鳕鱼(大西洋鳕鱼、太平洋鳕鱼、格陵兰鳕鱼) 64 — — 黑线鳕鱼(黑线鳕) 65 — — 绿青鳕鱼 66 — — 狗鳕鱼(无须鳕属、长鳍鳕属) 67 — — 阿拉斯加狭鳕鱼 68 — — 蓝鳕鱼(小鳍鳕、南蓝鳕) 69 — — 其他 — 其他鱼,但子目0303.91至0303.99的可食用鱼杂碎除外: 81 — — 角鲨及其他鲨鱼 82 — — 魟鱼及鳐鱼(鳐科) 83 — — 南极犬牙鱼(南极犬牙鱼属) 84 — — 尖吻鲈鱼(舌齿鲈属) 89 — — 其他 — 鱼肝、鱼卵、鱼精、鱼鳍、鱼头、鱼尾、鱼鳔及其他可食用杂碎: 91 — —鱼肝、鱼卵及鱼精 92 — —鲨鱼翅 99 — — 其他 品目03.02的注释条文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适用于本品目的产品。 ○ ○ ○ 子目注释: 子目0303.92 子目0302.92的子目注释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适用于本子目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