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注: |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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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注释: 一、除品目06.01的菊苣植物及其根以外,本章只包括通常由苗圃或花店供应为种植或装饰用的活树及其他货品(包括植物秧苗);但不包括马铃薯、洋葱、青葱、大蒜及其他第七章的产品。 二、品目06.03、06.04的各种货品,包括全部或部分用这些货品制成的花束、花篮、花圈及类似品,不论是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附件。但这些货品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或类似的装饰板。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由苗圃(包括园林)或花店供应的适于种植或装饰用的各种活植物以及菊苣植物及其根(即使其通常不由苗圃或花店提供),但不包括品目12.12的根。上述植物包括树、灌木、植物幼苗,还包括药用植物。本章不包括种子和水果以及某些不能区别其为食用或种植用的块茎、鳞茎(马铃薯、洋葱、青葱及大蒜)。 本章还包括: 一、装饰用的插花和花蕾、簇叶、枝干及植物其他部分,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二、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 |
品目注释: |
06.04 制花束或装饰用的不带花及花蕾的植物枝、叶或其他部分、草、苔藓及地衣,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20 — 鲜的 90 — 其他 本品目不仅包括未加工的簇叶、树枝等,而且还包括用簇叶、树木、灌木、其他植物或由苔藓、地衣制成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品。这些花束如果具有花卉商品的基本特征,即使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配件(丝带、金属丝框架等),仍归入本品目。 归入本品目的货品可带有装饰性水果,但带花或花蕾的不归入本品目(品目06.03)。 本品目包括明显不适合再栽种(例如,根被锯除或根被沸水灼死)的天然圣诞树。 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植物及其部分品(包括草、苔藓及地衣)(品目12.11)或供编结用的植物及其部分品(品目14.01),如果其报验时的状态已不适合制花束或作装饰用,不能归入本品目。本品目也不包括品目97.01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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