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注: |
第二类 植物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 |
章注: |
第十章 谷物 注释: 一、 (一)本章各品目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 (二)本章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品目10.06。同样,已全部或部分去皮以分离皂苷,但没有经过任何其他加工的昆诺阿藜(藜麦)仍应归入品目10.08。 二、品目10.05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 ○ ○ ○ 子目注释: 所称“硬粒小麦”,是指硬粒小麦属的小麦及以该属具有相同染色体数目(28)的小麦种间杂交所得的小麦。 总 注 释 本章仅包括谷物,不论是否成捆或成穗。从未成熟的谷类植物打下的带壳谷粒按普通谷粒归类。新鲜谷物(第七章的甜玉米除外),不论是否适合作蔬菜用,仍归入本品目。 去壳、碾磨、上光、磨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如果未经其他加工,仍归入品目10.06。同样,已全部或部分去皮以分离皂苷,但没有经过任何其他加工的昆诺阿藜(藜麦)仍应归入品目10.08。但其他谷物,如果去壳或经其他加工,例如,经品目11.04所列的加工,则不归入本章(参见相应的注释)。
|
品目注释: |
10.08 荞麦、谷子及加那利草子;其他谷物(+): 10 — 荞麦 — 谷子: 21 — — 种用 29 — — 其他 30 — 加那利草子 40 — 直长马唐(马唐属) 50 — 昆诺阿藜 60 — 黑小麦 90 — 其他谷物 一、荞麦、谷子及加那利草子 本组包括: (一)荞麦,又称甜荞麦,属蓼科,与其他大多数谷物所属的禾本科差异甚大。 (二)谷子,米粒滚圆,淡黄色。它包括以下属种:狗尾草属、狼尾草属、稗属、蟋蟀草属(包括龙爪稷)、意大利小米、马唐属及画眉草属。 (三)加那利草子,鲜艳金黄色,子细长,两头尖。 二、其他谷物 本组包括某些杂交谷物,例如,黑小麦,即一种小麦与黑麦的杂交品种。 ○ ○ ○ 子目注释: 子目1008.21 子目1008.21所称“种用”,仅包括由本国主管部门认可作为播种用的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