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注: |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体摄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注释: 本类所称“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
|
章注: |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注释: 品目23.09包括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配制动物饲料,这些饲料是由动、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并且已改变了原料的基本特性,但加工过程中的植物废料、植物残渣及副产品除外。○○ ○子目注释: 子目2306.41所称的“低芥子酸油菜子”,是指第十二章子目注释一所定义的菜子。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食品加工业所用植物原料的残渣及废料,还包括某些动物质产品。这些产品的大部分单独或与其他物料混合,主要用作动物饲料,但有些也适于供人食用。某些产品(例如,酒糟、粗酒石、油渣饼)则用于工业。 本章所称的“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糖蜜、淀粉物质等)制成的粒状产品。 |
品目注释: |
23.09 配制的动物饲料: 10 — 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甜饲料及由数种营养物质混合而成的配制动物饲料,其用途如下: 1.给动物提供合理均衡的日常食物(完全饲料)。 2.用有机或无机物质补充以农作物为主的饲料以使日常食物更为理想(补充饲料)。 3.用于配制完全或补充饲料。 本品目包括动、植物原材料经加工后,已经丧失其原有基本特征的动物饲料用产品,例如,用植物材料制成的产品,经加工后其原有的细胞结构通过显微镜也无法辨认的。 一、甜饲料 甜饲料是用糖蜜或其他类似的甜物质(一般超过总量10%)和一种或多种其他营养物质混合而成,主要用于饲养牛、羊、马、猪。 除了富有营养外,糖蜜还使饲料变得更为可口,使得一些动物不爱吃的营养价值低的产品,例如,稻草、谷壳、亚麻子粉片、水果渣等,也能用于饲料。 一般情况下,甜饲料可直接饲养动物。然而,某些糖蜜和富含营养成分食物(例如,麦麸、棕榈仁或椰油渣饼等)混合制成的饲料则用于制完全或补充饲料。 二、其他配制饲料 (一)给动物提供各种合理均衡营养成分的日常配制饲料(完全饲料) 本类配制饲料的特点是饲料内含有以下三种类型营养物质的一种: 1.“能量”型营养物质,由淀粉、糖、纤维素及脂肪之类的高碳水化合物质(高热量物质)组成,动物有机体将其消耗后能产生生命所必需的能量,并达到繁殖后代的目的。这些物质有谷物、半含糖分的饲料甜菜、牛羊脂、稻草、麦秸。 2.“健体”型高蛋白营养物质或矿物质。这些营养物质与“能量”型物质不同,它并不是被动物有机体消耗掉,而是促进动物身体组织以及各种动物产品(乳、蛋等)的形成。它们主要含蛋白质或矿物质。例如,豆类植物的种子、酒糟、油渣饼、乳制品的副产品,即为上述目的用的富含蛋白质物质。 矿物质主要是为骨骼生长,对于家禽,则有助于蛋壳形成。最常采用的是钙、磷、氯、钠、钾、铁、碘等。 3.“功能”型营养物质。它能促进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及矿物质的吸收,包括维生素、微量元素及抗菌素。这些物质的缺少或不足常会引起疾病。 以上三种类型的营养物质能满足动物饲料的全部需要,其混合及比例则要视所饲养的动物而定。 (二)补充(均衡)农作物饲料的制品(补充饲料) 农作物饲料通常含蛋白质、矿物质或维生素相当低。为了补偿营养物质的不足,保证动物饲料营养成分的均衡,这类制品含有蛋白质、矿物质或维生素,再加上作为其他成分载体的附加能量饲料(碳水化合物)。 虽然本款制品从质量上看与第(一)款的制品成分几乎一样,但其某种营养物质的含量很高,因而可与第(一)款制品区别开来。 本类包括: 1.液状、粘液状、浆状或干的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可溶性物质,用生产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粉或油时所剩残液(含水溶性物质,即蛋白质、维生素B、盐等)经浓缩及稳定制得。 2.完整或破碎的浓缩青叶蛋白质,通过热处理紫苜蓿汁而得。 (三)用于生产以上(一)或(二)款所述完全或补充饲料的制品 本类制品在贸易上称为“预配料”,一般说来,是由多种物质(有时称为添加剂)混合组成。这些物质的性质及比例要视所饲养的动物需要而定,它们有以下三种类型: 1.能帮助消化,更多的是促进动物对饲料的食欲及保障其身体健康的物质,例如,维生素或维生素原、氨基酸、抗菌素、抑制球虫剂、微量元素、乳化剂、香料及开胃剂等。 2.有助于饲料(特别是所含脂肪成分)供动物食用前良好保存的物质,例如,稳定剂、抗氧剂等。 3.作载体用的物质,可含有一种或多种有机营养物质(木薯粉、大豆粉、麦麸、酵母、食品工业的各种残渣等)或含有无机物质(例如,菱镁矿、白垩、高岭土、盐、磷酸盐)。 以上第1项所述的物质浓度及载体性质是确定的,以保证这些物质在混合饲料中能均匀地分布及混合。 本组还包括动物饲料用的下列制品: (1)含有多种矿物质的制品。 (2)由以上第1项所述类型的某种活性物质和某种载体组成的制剂,例如,在抗菌素生产过程中整体简单干燥(即在发酵器内全部物品干燥)所得的产品(主要为菌丝体、培养基及抗菌素)。所得干燥物质,不论是否加入有机或无机物质以使其标准化,其抗菌素含量一般在8~16%之间,是“预配料”的基本原料。 本类制品不应和某些兽医制品混淆。兽医制品具有药物性质,其活性物质的浓度比本类制品高得多,包装往往也不一样,一般是可以区分的。 * * * 本品目还包括: 一、配制的猫食、狗食等,用肉、杂碎及其他配料混合制成,用密封容器包装,每件大约一餐的量。 二、狗或其他动物的饲料饼干,通常用细粉、淀粉或谷物产品和油渣或肉粉混合制成。 三、甜味配制饲料,不论是否含可可,专门用于喂狗或其他动物。 四、配制的鸟食(例如,用谷子、加那利草子、去壳的燕麦及亚麻子混合制成,用作鸟的主食或完全饲料)或鱼食。 本品目的配制动物饲料常常制成团粒状(参见本章总注释)。 本品目不包括: (一)单一材料制成的团粒或归入同一具体列名品目的多种材料混合制成的团粒,不论是否加入了按重量计不超过3%的粘合剂(糖蜜、淀粉物质等)(品目07.14、12.14、23.01等)。 (二)谷粒的简单混合物(第十章)或谷物细粉、豆类细粉的简单混合物(第十一章)。 (三)从其性质、纯度及配料比例、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包装上的说明以及有关使用的其他情况来看,既可用于喂动物,又可供人食用的制品(主要归入品目19.01及21.06)。 (四)品目23.08的植物废料、残渣及副产品。 (五)维生素,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或相互混合,是否溶于任何溶剂或是否用抗氧化剂、抗结块剂加以稳定,也不论是否吸附于基质上或涂上明胶、蜡、脂肪等保护层加以稳定,只要这些添加剂、基质或保护层不超出保存、运输所需的范围,不至于改变维生素的特性,也不使维生素改变一般用途而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品目29.36)。 (六)第二十九章的产品。 (七)品目30.03或30.04的药品。 (八)第三十五章的蛋白物质。 (九)在动物饲料的生产上用以抑制不良微生物的抗菌消毒制剂(品目38.08)。 (十)抗菌素生产过程中过滤及第一阶段提取时产生的中间产品及残渣,所含抗菌素一般不超过70%(品目3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