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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矿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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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 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注释: 一、除条文及注释四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品目只包括原产状态的矿产品,或只经过洗涤(包括用化学物质清除杂质而未改变产品结构的)、破碎、磨碎、研粉、淘洗、筛分以及用浮选、磁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不包括结晶法)精选过的货品,但不得经过焙烧、煅烧、混合或超过品目所列的加工范围。 本章产品可含有添加的抗尘剂,但所加剂料并不使原产品改变其一般用途而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 二、本章不包括: (一)升华硫磺、沉淀硫磺及胶态硫磺(品目28.02); (二)土色料,按重量计三氧化二铁含量在70%及以上(品目28.21); (三)第三十章的药品及其他产品; (四)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第三十三章); (五)夯混白云石(品目38.16); (六)长方砌石、路缘石、扁平石(品目68.01)、镶嵌石或类似石料(品目68.02)及铺屋顶、饰墙面或防潮用的板岩(品目68.03); (七)宝石或半宝石(品目71.02或71.03); (八)每颗重量不低于2.5克的氯化钠或氧化镁培养晶体(光学元件除外)(品目38.24);氯化钠或氧化镁制的光学元件(品目90.01); (九)台球用粉块(品目95.04);或 (十)书写或绘画用粉笔及裁缝划粉(品目96.09)。 三、既可归入品目25.17,又可归入本章其他品目的产品,应归入品目25.17。 四、品目25.30主要包括:未膨胀的蛭石、珍珠岩及绿泥石;不论是否煅烧或混合的土色料;天然云母氧化铁;海泡石(不论是否磨光成块);琥珀;模制后未经进一步加工的片、条、杆或类似形状的粘聚海泡石及粘聚琥珀;黑玉;菱锶矿(不论是否煅烧),但不包括氧化锶;陶器、砖或混凝土的碎块。 总 注 释 正如本章注释一所规定的,一般来说,本章仅包括天然的或经洗涤(包括用化学物质清除杂质但不改变产品本身结构的洗涤)、砸碎、磨碎、研粉、淘洗、细筛、粗筛以及用浮选、磁选或其他机械或物理方法(不包括结晶法)精选的矿产品。本章产品可经加热,以除去水分、杂质或达到其他目的,但此种热处理不应改变产品的化学或晶形结构。但是,除了品目条文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热处理(例如,焙烧、熔融或煅烧)是不允许的。据此,譬如,促使品目25.13及品目25.17的产品发生化学或晶形结构变化的热处理是允许的,因为这些品目的品目条文已列明可进行热处理。 本章产品可含有添加的防尘剂,其所加剂料并不使产品改变其一般用途而适用于某种特殊用途。经其他方法加工的矿物(例如,通过再结晶法提纯的产品、将本章同品目或不同品目的矿物加以混合获得的产品、经模制或雕刻的产品等)一般归入以后的各章(例如,第二十八章或第六十八章)。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有关品目仍包括: 一、天然状态就已超出本章注释一所述加工方法的具体列名货品。例如,纯氯化钠(品目25.01)、某些形状的精制硫(品目25.03)、陶渣(品目25.08)、熟石膏(品目25.20)、生石灰(品目25.22)及水凝水泥(品目25.23)。 二、其状况或加工方法虽然已超出本章注释一所允许范围,但在品目上已列名的货品。例如,毒重石(品目25.11)、硅质化石粗粉和类似的硅质土(品目25.12)及白云石(品目25.18)可经煅烧;菱镁矿及镁氧矿(品目25.19)可经熔凝或煅烧〔僵烧(烧结)或轻烧〕。对于僵烧(烧结)镁氧矿,为了便于烧结,可加入其他氧化物(例如,氧化铁、氧化铬)。同样,品目25.06、25.14、25.15、25.16、25.18及25.26的材料可用锯或其他工具修整或简单切割成矩形(包括正方形)板、块状。 对于既可归入品目25.17,又可归入本章其他品目的产品,一律归入品目25.17。 本章不包括第七十一章的宝石或半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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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注释: |
25.30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矿产品: 10 — 未膨胀的蛭石、珍珠岩及绿泥石 20 — 硫镁矾矿及泻盐矿(天然硫酸镁) 90 — 其他 一、土色料,不论是否煅烧或混合;天然云母氧化铁 归入本品目的土色料通常为天然混有白色或其他颜色矿物质(特别是氧化铁)的粘土;因其具有着色的特性,所以通常用作颜料。 它们包括: (一)赭石(黄色、棕色、红色、大红色等)。 (二)黄土(意大利黄土,褐色;富铁煅黄土,橙棕色等)。 (三)棕土(包括煅棕土),棕色或深棕色。 (四)黑钙土及天然铁棕(卡塞尔土及科隆土)。可溶性铁棕是一种配制颜料,应归入品目32.06。 (五)佛罗纳土及塞浦路斯土(绿色)。 煅烧或各种土色料的混合并不影响这些商品的归类。但与其他物质混合或制成水剂或油剂等的土色料应归入第三十二章。 本品目不包括铁矿砂(品目26.01)及按重量计含化合铁(以三氧化二铁计)达70%及以上的土色料(品目28.21)。 但是,主要用作防锈颜料的云母氧化铁尽管天然含有化合铁(按重量计)达70%以上,仍归入本品目。 二、海泡石(不论是否磨光成块)及琥珀;粘聚海泡石及粘聚琥珀,模制后未进一步加工的板、条、杆或类似形状;黑玉 (一)天然海泡石质极轻,是一种多孔的水合硅酸镁矿,有白色、淡黄色、灰色或粉红色。该矿几乎只存在于小亚细亚地区,为小块状(石块各边很少有超过30厘米的)。石块先经洗涤、刮擦、呢绒抛光及干燥(晒干或烘干),然后再用法兰绒及蜡进一步抛光以改善其外观,最后确定其等级或质量。 粘聚海泡石是用粘合剂(油、明矾等)将天然海泡石的刨片及其他废料加热粘聚制得。本品目只包括模制后未经加工的板、条、杆或类似形状的粘聚海泡石。 (二)琥珀是一种树脂化石,颜色一般为黄色至深橙色不等。应该注意,切勿将琥珀和龙涎香混淆。龙涎香是鲸鱼的分泌物,归入品目05.10。 粘聚琥珀(再造琥珀)是一种不透明的矿物质,用废琥珀粘聚而成。本品目只包括模制后未经加工的板、条、杆或类似形状的粘聚琥珀。 (三)黑玉是一种密质的褐煤,颜色墨黑,容易雕琢,光泽度高。虽然黑玉用于制造珠宝首饰,但在协调制度中它不作为是一种宝石看待。 三、菱锶矿(不论是否煅烧),但氧化锶除外 本组包括菱锶矿(天然碳酸锶)及煅烧菱锶矿(主要由不纯的氧化锶组成)。 本品目不包括纯氧化锶(品目28.16)。 四、未列名矿物质;破碎陶瓷 本组主要包括: (一)天然硫化砷,其主要的两类如下: 1.雄黄,即二硫化二砷,鲜红色,用于制烟火。 2.雌黄,即三硫化二砷,金黄色,用于制漆。 本品目也包括毒砂(砷黄铁矿砂或硫代亚砷酸铁)。 (二)明矾石,因其用于提取明矾而得名,石质,灰红色或浅黄色,摸后其色玷指。 (三)蛭石,一种与云母相关的矿物,其色与云母类似,但粉片通常小于云母;还有珍珠岩及绿泥石,其化学性质与蛭石相近。这些矿物质加热即膨胀,成为隔热料。膨胀的上述矿物(剥落鳞片状)应归入品目68.06。 (四)燧石板岩,一种坚硬异常、表面粗糙、纹理细致、颗粒均匀的深颜色石头,不怕酸。用燧石板岩制成的试金石(用于测试贵金属)应归入品目68.15。 (五)天青石(天然硫酸锶);冰洲晶石(或方解石)及霰石,即晶体碳酸钙;鳞云母(锂云母)(氟硅铝酸钾及锂)及磷铝石(磷酸铝-氟化锂)。 (六)花园土、荒地土、沼泽土、泥灰土、冲积土、沃土、挖掘土及底土,这些土壤不论是否天然含有少量氮、磷、钾,虽然用于农业或园林,但不归入第三十一章(肥料)。但本品目不包括各种挖掘的天然砂(品目25.05)。 (七)火山灰、圣多林土、粗面凝灰岩及类似泥土,因其用于水泥生产,有时也称为天然水泥。 (八)天然状态的石灰石(通称为“石印石”,用于印刷业)。 (九)破碎陶器、破碎砖块及破碎混凝土块。 (十)稀土金属的矿砂(例如,氟碳铈镧矿、磷钇矿、硅铍钇矿),但不包括独居石及专门用于或主要用于提取铀或钍的其他矿砂(品目26.12)。 (十一)搪瓷用遮光料,通过处理(用盐酸提纯后微化)锆砂制得。 (十二)辉钼“精矿”,用洗涤、研磨、浮选等某些物理方法处理并通过热处理(煅烧除外)以除去其微量的油及水制得,非供冶炼用(润滑用)。 (十三)软锰矿,一种含氧化锰重量不低于79%的锰矿砂,不是用于提取锰的冶金工业上,而是用于制电池。 (十四)天然冰晶石,主要产自格陵兰,颜色雪白,偶尔带色,有光泽,近乎透明,主要用作生产电解铝的助熔剂;锥冰晶石,与冰晶石一样,可视为一种氟代铝酸钠。本品目不包括化学合成的具有与冰晶石及锥冰晶石成分类似的氟化物(品目28.26)。 本品目不包括第七十一章的宝石或半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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