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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
章注: |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注释: 本章不包括: 一、第六十四章的鞋靴及其零件; 二、第六十五章的帽类及其零件;或 三、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 总 注 释 软木几乎全部来自生长在欧洲南部或非洲北部的栓皮槠树的外层树皮。 首次采剥的栓皮称为“处女”木栓,它质硬、易碎、无弹性,因质量次劣而价格低廉。其表层多泡并有袭缝,内层淡黄色带有红点。 随后采剥的产品有较重要的商业价值。它质密匀称,尽管表层仍有一定程度的裂缝,但比“处女”软木的皱纹要少。 软木质轻而富有弹性,可压缩性强,柔软,有不透水、抗腐蚀、绝热及隔音等特性。 本章包括各种形状的天然软木及压制软木(包括制品),但品目45.03注释末所列的不包括部分除外。 |
品目注释: |
45.02 天然软木,除去表皮或粗切成方形,或成长方块、正方块、板、片或条状(包括作塞子用的方块坯料) 本品目包括经以下方面加工的天然软木板: 一、用锯或其他方法将栓皮的表皮(外层树皮)全部除去(除表皮软木);或 二、用锯或其他方法将表皮(树皮)及内皮(栓皮)切成大致平行(粗切成方形的软木)。 本品目还包括已经进一步加工成矩形(包括正方形)块、板、片或条状的产品,即将品目45.01的大块软木经双面切片并将其边切成直角制得。归入本品目的这类产品,包括将数层软木层叠后粘合在一起的产品。 切成矩形(包括正方形)以外其他形状的块、板、片、条,应作为软木制品对待(品目45.03)。 用纸或织物增强的软木片,包括用于香烟滤嘴的成卷的极薄软木片条也归入本品目(所称“软木纸”,有时包括没用纸衬背的极薄软木片或片条)。 本品目还包括作塞子用的锐边立方体或方块坯料,包括用两层或多层软木板粘合后切割制得的坯料。但圆边的类似产品除外(品目4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