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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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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注释: 品目47.02所称“化学木浆,溶解级”,是指温度在20℃时浸入含18%氢氧化钠的苛性碱溶液内,一小时后,按重量计含有92%及以上的不溶级分的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或者含有88%及以上的不溶级分的亚硫酸盐木浆。对于亚硫酸盐木浆,按重量计灰分含量不得超过0.15%。 总 注 释 本章的纸浆主要为从各种植物材料或植物质纺织废料中获得的纤维素纤维。 国际贸易上最重要的纸浆是木浆,根据加工方法分为“机械木浆”、“化学木浆”、“半化学木浆”或“化学-机械木浆”。最常用的制浆木材是松木、云杉木及杨木,但也使用较硬的木材,例如,山毛榉木、栗木、桉木及某些热带树木。 其他用于制纸浆的材料包括: 一、棉短绒。 二、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三、破布(尤其是棉布、亚麻布或大麻布)及其他纺织废料(例如,旧绳)。 四、稻草、针茅、亚麻、苎麻、黄麻、大麻、西沙尔麻、蔗渣、竹及各种草和芦苇。 木浆可呈棕色或白色。它可用化学品半漂白或漂白,也可不经漂白。木浆加工后,如果进行了旨在提高其洁白度(亮度)的任何处理,均视为半漂白或漂白。 纸浆除可用于造纸业以外,一些纸浆(尤其是漂白浆)还可作为纤维素的原料用于制造各种产品,例如,人造纤维纺织材料、塑料、清漆及炸药,也可用于制牲口饲料。 纸浆报验时通常成张大包捆扎(不论是否打孔),湿的或干的;但有时成块状、卷状或呈粉末状及粉片状。 本章不包括: (一)棉短绒(品目14.04)。 (二)由非粘结性聚乙烯或聚丙烯纤维片组成的合成纸浆(品目39.20)。 (三)纤维板(品目44.11)。 (四)纸浆制的滤块、滤板及滤片(品目48.12)。 (五)其他纸浆制品(第四十八章)。 |
品目注释: |
47.05 用机械和化学联合制浆法制得的木浆 本品目包括用机械和化学联合制浆法生产出来的木浆。这些木浆又分别称为半化学木浆、化学-机械木浆等。 半化学木浆是经两种工艺处理制得,首先将通常为木片状的木材在浸煮器中用化学方法软化处理,然后再进行机械磨浆。它含有大量杂质和木质物质,主要用于造中等质量的纸。半化学纸浆一般又被称为半化学中性亚硫酸盐纸浆(NSSC)、半化学亚硫酸氢盐纸浆或半化学牛皮纸浆。 化学-机械木浆是将木材碎片、刨花、锯末或类似品通过磨浆机制得。木材通过单块或双块旋转的两块紧挨着的肋形板或盘时,由于摩擦作用,被磨成纤维状。为便于离解纤维,在磨浆时或作为预处理加入了少量的化学品。也可对木材在不同压力和温度下,进行不同时间的蒸煮处理。根据生产时所采用的复合工艺及各道工艺的次序不同,化学-机械木浆又称为化学热压机械木浆(CTMP)、化学木片机械木浆(CRMP)或热压化学-机械木浆(TCMP)。 化学-机械木浆主要用于生产新闻纸(参见第四十八章注释四),也用于制造薄棉纸及图表纸。 本品目包括木节纸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