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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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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品目32.07的货品(例如,珐琅和釉料、搪瓷玻璃料及其他玻璃粉、粒或粉片); (二)第七十一章的物品(例如,仿首饰); (三)品目85.44的光缆、品目85.46的绝缘子或品目85.47所列绝缘材料制的零件; (四)第八十六章至第八十八章的运输工具用的带框的前挡风玻璃、后窗或其他窗; (五)第八十六章至第八十八章的运输工具用的前挡风玻璃、后窗或其他窗,装有加热装置或其他电气或电子装置的,不论是否带框; (六)光导纤维、经光学加工的光学元件、注射用针管、假眼、温度计、气压计、液体比重计或第九十章的其他物品; (七)有永久固定电光源的灯具及照明装置、灯箱标志或铭牌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品目94.05); (八)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圣诞树装饰品及第九十五章的其他物品(供玩偶或第九十五章其他物品用的无机械装置的玻璃假眼除外);或 (九)钮扣、保温瓶、香水喷雾器和类似的喷雾器及第九十六章的其他物品。 二、对于品目70.03、70.04及70.05: (一)玻璃在退火前的各种处理都不视为“已加工”; (二)玻璃切割成一定形状并不影响其作为板片归类; (三)所称“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是指极薄的金属或化合物(例如,金属氧化物)镀层,该镀层可以吸收红外线等光线或可以提高玻璃的反射性能,同时仍然使玻璃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明性或半透明性;或者该镀层可以防止光线在玻璃表面的反射。 三、品目70.06所述产品,不论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性仍归入该品目。 四、品目70.19所称“玻璃棉”,是指: (一)按重量计二氧化硅的含量在60%及以上的矿质棉; (二)按重量计二氧化硅的含量在60%以下,但碱性氧化物(氧化钾或氧化钠)的含量在5%以上或氧化硼的含量在2%以上的矿质棉。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矿质棉归入品目68.06。 五、本协调制度所称“玻璃”,包括熔融石英及其他熔融硅石。 ○ ○ ○ 子目注释: 子目7013.21、7013.31及7013.91所称“铅晶质玻璃”,仅指按重量计氧化铅含量不低于24%的玻璃。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各种形状的玻璃及玻璃制品(本章注释一所列不包括的物品或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更为明确列名的物品除外)。 玻璃(下列的熔融石英和其他熔融硅石除外)是以不同比例的某种碱金属硅酸盐(硅酸钠或硅酸钾)与一种或多种钙和铅的硅酸盐相混合,并附加钡、铝、锰、镁等组成的一种熔融均匀混合物。 玻璃按其组分不同有许多品种(例如,玻希米亚玻璃、冕牌玻璃、铅晶质玻璃、氧化铅玻璃、斯特拉斯铅玻璃)。这些不同类型的玻璃是非晶性(非晶质)的,而且是全部透明的。 本章各品目包括品目所列的相应物品,不论其为何种玻璃制成的。 制造玻璃的方法有多种,它们包括: 一、铸造(例如,制平板玻璃)。 二、滚轧(例如,制平板玻璃或嵌丝玻璃)。 三、浮法(浮法平板玻璃)。 四、模制,不论是否与压、吹或拉制方法相结合(例如,模制瓶子、杯子、某些类型的光学玻璃、烟灰缸)。 五、吹制,机械或人工吹制,不论是否使用模具(例如,制瓶、安瓿、装饰品,有时也吹制玻璃片)。 六、拉拔或挤出(特别用于制玻璃片、玻璃棒、玻璃管及玻璃纤维)。 七、压制,一般使用模具,通常用以压制烟灰缸等物品,也有与滚轧法(例如,轧制图案玻璃)或吹制法(例如,制瓶)相结合。 八、灯工法,借助于喷灯进行加工(用玻璃棒或管制造安瓿或小工艺品)。 九、切割,将各种方法制得的玻璃坯件、球体等切割成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熔融石英或其他熔融硅石制品,它们通常是用实心或空心玻璃坯件切割而成的)。 关于多孔玻璃的情况,参见品目70.16的注释。 在某些情况下,制作方法可决定玻璃品在本章中品目的归类,例如,品目70.03仅适用于铸制或轧制的玻璃,而品目70.04仅适用于拉制或吹制的玻璃。 本章注释五所称“玻璃”,包括熔融石英及其他熔融硅石。 本章还包括: (一)乳白玻璃或玻璃瓷,在玻璃熔体中加入如萤石或骨灰之类的材料(约加5%的比例)制成的半透明玻璃。所加材料在熔体冷却或再加热时可以引起部分结晶。 (二)名为玻璃陶瓷的特种材料。玻璃通过控制结晶的方法制成几乎全部结晶的材料。这种材料是在玻璃料中加入晶核形成剂制得的,常用的晶核形成剂是金属氧化物(例如,二氧化钛和氧化锆)或金属(例如,铜粉)。当玻璃按正常工艺制成物品后,将其置于一定的温度下,以保证其在成核晶体四周结晶(反玻璃化)。玻璃陶瓷可以是不透明的,有时也可以是透明的。它们比普通玻璃具有更好的机械、电气和耐热性能。 (三)具有低膨胀系数的玻璃,例如,硼硅酸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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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注释: |
70.07 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安全玻璃: — 钢化安全玻璃: 11 — — 规格及形状适于安装在车辆、航空器、航天器及船舶上 19 — — 其他 — 层压安全玻璃: 21 — — 规格及形状适于安装在车辆、航空器、航天器及船舶上 29 — — 其他 所称“安全玻璃”,仅包括以下所列类型的玻璃,但不包括如普通夹丝玻璃和选择吸收玻璃(例如,防眩玻璃、X光防护玻璃)之类的防护性玻璃。 一、钢化玻璃,即: (一)将玻璃件再加热,直至其变软但又不致软得变形,然后用适当方法将玻璃迅速冷却,从而制得钢化玻璃(热钢化玻璃)。 (二)用复杂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例如,离子交换)使玻璃的强度、耐久性与挠性大大增强所制得的玻璃(通常称为“化学钢化玻璃”)。这项处理可以改变玻璃表面的结构。 这种玻璃由于加工时所产生的内应力,一旦制成,便不能再进行加工了。因此,在回火前,钢化玻璃总是按所需形状和规格直接制成成品。 二、层压玻璃 这类安全玻璃通常称为层压玻璃、夹层玻璃等。它是在两片或多片玻璃中间象三明治般地夹上一层或多层塑料制成。塑料夹层通常由醋酸纤维素、乙烯基或丙烯酸产品的薄片构成。层压玻璃是在高热与高压下粘合而成的,有时还用一种特殊胶粘剂涂喷在玻璃内层的表面上再进行压合。另一方法是把塑料薄膜直接制在玻璃片上,然后加热加压使玻璃片粘合在一起。 钢化安全玻璃的特点是撞击破裂后不会成为带锋利边缘的小碎块,甚至崩解,从而减少了飞出的玻璃伤人的危险。层压玻璃通常只有裂缝,并无碎片飞出。如果冲击力很大,使其破裂,飞出的玻璃片通常也很小,不会造成严重割伤。特种用途的层压玻璃可夹有金属丝网,或将塑料夹层加以着色。 因其具有上述特性,这两种玻璃多用作汽车的挡风玻璃和窗玻璃,也用作门、轮船舷窗、工人或司机的护目镜、防毒面具的目镜以及潜水员头盔的目镜。防弹玻璃也是一种特种类型的层压玻璃。 本品目的产品是不管成一定形状(例如,弯曲)或不成一定形状的。 但弧面安全玻璃如具有钟表玻璃特征或用作太阳镜片的应归入品目70.15。安全玻璃装于其他物品之上,构成了机器、用具或车辆零件的,应与有关机器、用具或车辆一并归类;同样,用安全玻璃做镜片的护目镜应归入品目90.04。 多层隔温、隔音玻璃,例如,两片玻璃夹有一层玻璃纤维的产品,应归入品目70.08。 钢化(强化)玻璃与玻璃陶瓷的制品,除供上述用途以外,应按其各自的特征分别归类(例如,钢化玻璃制的平底无脚杯、硼硅烤盘、玻璃陶瓷板应归入品目70.13)。 用作安全玻璃代用品的塑料,应按其组成材料归类(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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