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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注: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章注: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机器、设备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硫化橡胶(硬质橡胶除外)制品(品目40.16)、皮革或再生皮革制品(品目42.05)或纺织材料制品(品目59.11);

    (二)纺织材料制的承托带及其他承托物品,其承托器官的作用仅依靠自身的弹性(例如,孕妇用的承托带,用于胸部、腹部、关节或肌肉的承托绷带)(第十一类);

    (三)品目69.03的耐火材料制品;品目69.09的实验室、化学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陶瓷器;

    (四)品目70.09的未经光学加工的玻璃镜及品目83.06或第七十一章的非光学元件的贱金属或贵金属制的镜子;

    (五)品目70.07、70.08、70.11、70.14、70.15或70.17的货品;

    (六)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或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但专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的植入物应归入品目90.21;

    (七)品目84.13的装有计量装置的泵;计数和检验用的衡器或单独报验的天平砝码(品目84.23);升降、起重及搬运机械(品目84.25至84.28);纸张或纸板的各种切割机器(品目84.41);品目84.66的用于机床或水射流切割机上调整工件或工具的附件,包括具有读度用的光学装置的附件(例如,“光学”分度头),但其本身主要是光学仪器的除外(例如,校直望远镜);计算机器(品目84.70);品目84.81的阀门及其他装置;品目84.86的机器及装置(包括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感光半导体材料上的装置);

    (八)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探照灯或聚光灯(品目85.12);品目85.13的手提式电灯;电影录音机、还音机及转录机(品目85.19);拾音头或录音头(品目85.22);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及视频摄录一体机(品目85.25);雷达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或无线电遥控设备(品目85.26);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品目85.36);品目85.37的数字控制装置;品目85.39的封闭式聚光灯;品目85.44的光缆;

    (九)品目94.05的探照灯及聚光灯;

(十)第九十五章的物品;

(十一)品目96.20的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

    (十二)容量的计量器具(按其构成的材料归类);或

    (十三)卷轴、线轴及类似芯子(按其构成材料归类,例如,归入品目39.23或第十五类)。

    二、除上述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品目所列机器、设备、仪器或器具的零件、附件,应按下列规定归类:

    (一)凡零件、附件本身已构成本章或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或第九十一章各品目(品目84.87、85.48或90.33除外)所包括的货品,应一律归入其相应的品目;

    (二)其他零件、附件,如果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或同一品目项下的多种机器、仪器或器具(包括品目90.10、90.13或90.31的机器、仪器或器具),应归入相应机器、仪器或器具的品目;

    (三)所有其他零件、附件均应归入品目90.33。

    三、第十六类注释三及四的规定也适用于本章。

    四、品目90.05不包括武器用望远镜瞄准具、潜艇或坦克上的潜望镜式望远镜及本章或第十六类的机器、设备、仪器或器具用的望远镜;这类望远镜瞄准具及望远镜应归入品目90.13。

    五、计量或检验用的光学仪器、器具或机器,如果既可归入品目90.13,又可归入品目90.31,则应归入品目90.31。

    六、品目90.21所称“矫形器具”,是指下列用途的器具:

    预防或矫正躯体畸变; 或

    生病、手术或受伤后人体部位的支撑或固定。

    矫形器具包括用于矫正畸形的鞋及特种鞋垫,但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一)定制的;

    (二)成批生产的,单独报验、且不成双的,设计为左右两脚同样适用。

    七、品目90.32仅适用于:

    (一)液体或气体的流量、液位、压力或其他变化量的自动控制仪器及装置或温度自动控制装置,不论其是否依靠要被自动控制的因素所发生的不同的电现象来进行工作的,它们将要被自控的因素调到并保持在一设定值上,通过持续或定期测量实际值来保持稳定,修正任何偏差;以及

    (二)电量自动调节器及自动控制非电量的仪器或装置,依靠要被控制的因素所发生的不同的电现象进行工作的,它们将要被控制的因素调到并保持在一设定值上,通过持续或定期测量实际值来保持稳定,修正任何偏差。

总  注  释

    一、本章总的内容及安排

    本章包括范围很广的各种仪器及设备,一般来说,它们均具有深加工和高精度的特征;主要供科学研究(实验室研究工作、科学分析、天文学研究等)、各种专业技术或工业方面(计量、检验、监测等)及医疗方面使用。

    本章主要包括:

    (一)各种光学元件及光学仪器和器具,不仅包括品目90.01及90.02的简单光学元件,也包括从品目90.04的眼镜到用于天文学、照相、电影及显微观察的复杂光学仪器。

    (二)某些具有特殊用途(测量、气象、绘图、计算等)的仪器及器具。

    (三)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设备,以及与其相关的放射性治疗、机械治疗、氧气治疗、矫形和修复治疗等用的仪器及设备。

    (四)测试材料用机器、仪器及设备。

    (五)实验室用的仪器及设备。

    (六)各种测量、检验及自动控制用的仪器及设备,不论其是光学的或电气的,特别是按照本章注释七的规定属于品目90.32的仪器及设备。

    某些这类仪器是在有关品目中具体列名的,例如,复式光学显微镜(品目90.11)、电子显微镜(品目90.12);其他仪器及设备则在有关品目中按具体学科、工业部门等作一般列名(例如,品目90.05的天文仪器、品目90.15的测量仪器及器具以及品目90.22的X光等射线的应用设备)。本章也包括用于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的真空设备(品目90.18)。

    一般来说,本章包括的均为精密仪器及装置;但也有某些例外,例如,本章也包括普通护目镜(品目90.04),简单的放大镜及不放大影像的潜望镜(品目90.13),以及不论其精确度如何的分度尺和学生用尺(品目90.17)、带装饰性的温度计(品目90.25)。

    除本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例如,橡胶或皮革制的垫圈及仪表用的皮革膜片),本章的仪器、设备及其零件可用任何材料(包括贵金属或包贵金属,以及天然、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制成。

    二、不完整或未制成的机器、设备等

    〔参见归类总规则的规则二(一)〕

    不完整或未制成的机器、器具、仪器或设备,只要具有相应的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例如,在报验时为未装光学元件的照相机或显微镜,以及未装累计装置的电表),即应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

    三、零件及附件

    (本章注释二)

    除本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凡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章机器、器具、仪器或设备的零件及附件,应与相应的机器、器具等一同归类。

    但上述的一般规则不适用于:

    (一)零件及附件本身已构成本章或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第九十一章某一品目的物品(品目84.87、85.48或90.33的除外)。例如,电子显微镜用的真空泵仍应作为泵归入品目84.14;变压器、电磁铁、电容器、电阻器、继电器、电灯泡及电子管等仍归入第八十五章;品目90.01或90.02的光学元件,不论其将装配在何种仪器或设备上,均应归入前述两品目;钟表机芯则一律归入第九十一章;照相机即使其结构为专门用于其他仪器上的(例如,与显微镜、频闪观测仪等配套使用),仍归入品目90.06。

    (二)同时适用于本章不同品目的多种机器、器具、仪器或设备的零件及附件,应归入品目90.33,除非其本身已构成其他品目具体列名的完整仪器等〔参见上述(一)款〕。

    四、多功能或组合的机器、装置等;功能机组

    (本章注释三)

    本章注释三明确规定,第十六类注释三及四的规定也适用于本章(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的第六及第七部分)。

    一般来说,多功能机器应按机器的主要功能归类。

    多功能机器能够进行多种操作。

    如果不能确定机器的主要功能,而且根据第十六类注释三的规定,也没有作出明确要求的条文,则可运用归类总规则三(三)进行归类。

    组合的机器或装置是由两台或多台不同类型的机器或装置组成的整套设备,各台机器可同时或序贯执行各自的功能,这些功能一般是互补的,不同的功能列在本章的不同品目中。这种组合的机器或装置也应按其主要功能归类。

    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各种不同的机器或装置如果是一台机器装在另一台机器的内部或上面,或者两者装在同一个底座、支架之上或同一个机壳之内,应作为一个整体对待。

    对于一组机器或装置,除非其各台机器或装置是永久性连在一起,或装在同一个底座、支架上或机壳内,否则不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临时组合使用的或通常在结构上不视为组合机器或装置的机器组合体也不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

    这些机器或装置的底座、支架或机壳可以装有轮子,以便在使用时可随意移动,但不能因此而构成本协调制度某一品目具体列名的一种物品(例如,车辆)。

    地板、混凝土底座、墙、隔板、天花板等,即使经专门装配以备安装机器或装置,也不能视为是将有关机器或装置连成一体的共同底座。

    当组合的机器或装置本身就可归入某个特定品目时,无需引用第十六类注释三的规定。

    本章包括作为功能机组的由电气(含电子)仪器或装置构成的模拟或数字遥测系统,它们主要有:

    (一)发送端的各种设备:

    1.一次探测器(变换器、发射器、模拟数字转换器等),用以将各种性质的被测参数转换成一种等比例的电流、电压或数字信号。

    2.测量放大、收发基本设备,用以在必要时将电流、电压或数字信号增大到脉冲或调频发射器所需的强度。

    3.脉冲或调频发射器,用以将模拟或数字信号传输到另一接收站。

    (二)接收端的各种设备:

    1.脉冲、调频或数字信号接收器,用以将收到的信号转换成模拟或数字信号。

    2.测量放大器或转换器,用以在必要时放大模拟或数字信号。

    3.指示或记录仪器,用于标定原始参数并配有机械指针式或光电式显示器。

    遥测系统主要应用于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各种生产管道、水管、煤气管及下水管设施,以及环境监测系统。

    遥感脉冲信号的有线或无线收发设备仍应归入其各自相应的品目(酌情归入品目85.17、85.25、或85.27),除非它们与上述(一)、(二)两款的仪器或设备组成一体或与之一起构成第九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功能机组时,才随整机或整套仪器或设备归入本章。

*

*  *

    除在有关注释中注明不包括的货品以外,本章还不包括下列货品:

    (一)机器、设备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某些物品,以硫化橡胶(硬质橡胶除外)制成的(品目40.16)、以皮革或再生皮革制成的(品目42.05)或以纺织材料制成的(品目59.11)。

    (二)第十五类注释二所指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及以塑料制成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

    (三)升降、搬运机械(品目84.25至84.28及84.86);品目84.66所列的用于机床或水射流切割机上调整工件或刀具的配件,包括具有光学读度装置的配件(例如,“光学分度头”),但其本身主要是光学仪器的除外(例如,校直望远镜);雷达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及无线电遥控设备(品目85.26)。

    (四)安装有本章所列仪器或设备的航天器(品目88.02)。

    (五)第九十五章的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他物品,以及它们的零件及附件。

    (六)容量的计量器具,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七)卷轴、卷筒及类似的芯轴(按其构成材料归类,例如,归入品目39.23或第十五类)。

品目注释:

90.30  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及其他用于电量测量或检验的仪器和装置,不包括品目90.28的各种仪表;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宇宙射线或其他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10  —    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20  —    示波器

           —    检测电压、电流、电阻或功率(用于测试或检验半导体晶圆或器件用的除外)的其他仪器及装置:

       31  — — 万用表,不带记录装置

       32  — — 万用表,带记录装置

       33  — — 其他,不带记录装置

       39  — — 其他,带记录装置

       40  —    通信专用的其他仪器及装置(例如,串音测试器、增益测量仪、失真度表、噪声计)

           —    其他仪器及装置:

       82  — — 测试或检验半导体晶圆或器件(包括集成电路)用

       84  — — 其他,带记录装置

       89  — — 其他

       90  —    零件、附件

    一、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宇宙射线或其他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本类仪器及装置应用于科学研究、工业生产(冶金、石油勘探等)、生物学及医学(和放射性示踪物一起使用)等方面。它们包括:

    (一)带有电离室的检测仪器。它的工作原理是使电离室中的两个电极形成电势差,当辐射线进入电离室时所产生的离子被电极吸引,从而引起电势差的变化,此变化可被放大和测量出来。

    (二)盖革计数器。计数器两个电极之间保持着巨大的电势差,入射辐射线所产生的离子被大大地加速,从而使计数器管内气体电离,形成可计数的输出脉冲。

    本品目的电离室和盖革计数器等设备一般由电离室或计数器、放大器、电离室或计数器的高压电源、计数电路或显示仪器等部件组成,所有这些部件通常都安装在同一个机壳内。有时电离室或计数器并不安装在同一机壳内,这类装置(必须配上电离室或计数器才成为完整的设备)仍应归入本品目(按已具有完整设备的基本特征归类),而对于单独报验的各个部件则应按照本章总注释的规定进行归类。

    某些用于测量相当长时间(例如,二十四小时)内的辐射总量的电离室不需要任何附加放大器等,但要装有一个可在显微镜下读出通过电离室的辐射总量的小型活动指示器。电离室(外表通常像自来水笔)本身已构成完整的测量仪器,因此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还包括闪烁计数器。它是一个主要以光电管和电子放大器组成的装置(光电倍增器),根据射线本身能激发某些晶体(硫化锌、铊激活碘化钠、蒽、掺有丁二烯四苯基的塑料等)产生荧光这一原理探测或测量射线。这些晶体是放置在射线源和计数器的一个电极之间。

    本类仪器设备还包括:

    1.应用辐射学中用于检测X射线光强和穿透力的辐射剂量仪及类似设备。

    2.测量宇宙射线或类似射线的设备。

    3.“热电堆”中子探测器及测量或探测仪器,装有中子探测器计算管(充硼、氟化硼或氢,或者使用可裂变放射性元素)。

    4.装有液体或固体闪烁体的射线测量或探测仪器。

    本品目不包括:

    (一)装有闪烁计数器的设备,其数据可转换成模拟信号,用于医学诊断(例如,伽马照相机、闪烁扫描仪)(品目90.18)。

    (二)可装射线源(特别是人造同位素射线源)的测量或检测设备,例如,用于测量材料厚度(板片、衬层或类似品)的设备,用于检查封装物品的设备及用于测量低速气流的设备(电离风速计)等(品目90.22)。

    二、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及其他用于电量测量或检验的仪器和装置

    示波器和录波器分别用于观测或记录电量(电压、电流等)的瞬间变化,它们可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一)杜德尔示波器,一个附有小镜的紧丝线圈在电磁场中运动而进行工作,所研究的周期性现象可直接从一块磨砂玻璃屏上观察,或者记录在感光带上。

    (二)软铁及刻划式录波器,它通过线圈的作用,使处于恒磁场中的一根软铁条利用固定于其上的一根小针将被测信号刻划下来(例如,在一条经涂布的乙酸纤维素带子上刻划记录)。

    (三)阴极射线示波器及录波器,它们是通过记录阴极射线束在静电或电磁力作用下发生偏转的过程进行工作,这些仪器可以是独立式或组合式,主要由阴极射线管、馈电装置及变压器、放大器、扫描系统及其他辅助装置构成,有时还带有电子开关。用于检测孤立瞬变动态过程的记忆示波器装有记忆阴极射线管或带数字存储器的阴极射线管,前一种类型可将信号图像显现并保留在阴极射线管屏上,后一种则将信号记录在存储器中并可在需要时显现在屏幕上进行观察。

*

*  *

    频谱分析仪,通过识别输入电信号中的各个差频分量进行工作,它们主要用于分析电量信号,在配有辐射探测器或其他可探测非电量并将其变换成电信号的装置时,也可用于分析致电离辐射、声波等其他非电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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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品目包括瞬变现象记录仪。这种仪器可俘获电信号并将其记录下来,供以后以适当形式显现在显示装置(例如,电视监视器)上。主要由半导体装置组成并用于检测电路的“逻辑分析器”也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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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测电量的仪器及设备可分为指示型或记录型。

    根据其工作原理还可再划分为多种类型,例如:

    1.动圈式仪表,被测电流通过一个线圈,使线圈在由永磁铁形成的磁场中自由活动而工作,指针装于可动线圈上。

    2.动铁式仪表,受电磁线圈作用,装在指针轴上的软铁芯带动指针偏转。

    3.电动系仪表,被测电流通过定圈和动圈,指针装于受定圈磁场作用的动圈上。

    4.感应系仪表,其指针轴上装有扁平圆盘或鼓筒,并安装在具有一个或多个线圈的电磁体的空气隙中。

    5.热电系仪表,利用被测电流所通过的加热器加热双金属热电偶的热端来测量电动势。

    6.电子系仪表,利用半导体技术制成的仪表,测量结果以表盘指针给出或以模拟或数字示值读数的形式在光电显示器上给出。

    除上述直接测量的仪表外,本品目还包括能给出据以计算所测参量的某些数据(比较法)的仪表装置,特别是测量电桥和电位差计,它们通常安放在箱盒内,箱盒内还装有一个或多个检流计、标准电阻器、标准电容器、标准电感器、标准电池、变压器、转换元件、开关等。测量电桥通常按发明者的姓氏命名(惠斯登、汤姆逊、安德森、麦克斯韦、苏蒂、西林、科尔劳施、维因等电桥),其他按进行比较测量的电桥网络类型来命名(十进电桥、双电桥、T型电桥等),或者以电桥的用途来命名(阻抗电桥、电阻电桥、电容或接头电桥、通用电桥等)。

    单独报验的下列物品不应归入本品目(第八十五章):变压器、标准电阻器、标准电容器、标准电感器、标准电池等;以及头戴式耳机(在某些类型的测量电桥中用以代替目视零位指示器)。

*

*  *

    电测量中测量的电参量主要有:

    (1)电流测量,主要用电流计或安培计测量。

    (2)电压测量,用伏特计、电位差计、静电计等进行,静电计利用静电来测量高压,它与普通伏特计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绝缘柱上装有电球或电板。

    (3)电阻及电导率测量,主要用欧姆计或测量电桥测量。

    (4)功率测量,用瓦特计测量。

    (5)电容及电感测量,用测量电桥测量,以法拉或亨利为单位。

    (6)频率测量,用以赫兹(周/秒)为刻度单位的频率仪测量。

    (7)波长或射频测量,用波长计、开槽测量线或开槽波导管测量仪测量。

    (8)相位角及功率因数测量,用以功率因数(cos phi)为刻度单位的相位计测量。

    (9)两个电量比值的测量,用比值计测量。

    (10)磁场或磁通的测量,用检流计或磁通计测量。

    (11)材料的电磁特性测量,用磁滞测试仪、磁导计或类似仪器测量。

    (12)同步测试,用同步示波器及指示两个周期性电信号的相位关系及频率差异的仪器进行测量,这类仪器可从其表盘上所带的“高速”和“低速”标志(有相应箭头)辨别出来。

    (13)瞬变电量的测量和记录,用前述示波器和录波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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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些电参量测量仪表具有多种用途,例如,称为“通用检测器”(如万用表)的电气或电子仪器可用于快速测量电压(直流或交流)、电流(直流或交流)、电阻及电容。

    本品目包括种类繁多、用于无线电或有线电通信测量的电气或电子仪器,这些仪器除了上述的伏特计、电位差计、测量电桥、安倍计、瓦特计、相位计及频率仪以外,还包括下列仪器:

    (1)阻抗测试器及阻抗测量电桥,用于测定电路中的阻抗,还可测量电容和电感。

    (2)电感电桥及类似仪器,根据惠斯登电桥原理测量环路电感。

    (3)奈培表及分贝计,用于测量长途电话线路衰减。测量声量的仪器设备归入品目90.27。

    (4)衰减指示器,与奈培表(利用一个补偿系统进行测量)不同,它直接给出衰减量。

    (5)串联测试器,用于在电话线路中测量各种参量。

    (6)传输电平计。

    (7)噪声计,用于高频线路上。

    (8)增益测量表,用于测量长途电话线路中增音设备的增益。

    (9)用于测量干扰的仪器,例如,测量长途电话设施中的噪声电压及邻近高压电路的干扰。

    (10)杂音计,用于测量传输线干扰(即电流产生的电动势,电话电路中的感应电压也会产生类似的干扰)。

    (11)峰值指示器,用于记录传输系统(例如,长途电话传输电缆、无线电传输电路、短波线路等)中产生的瞬间电压峰值。

    (12)回声测试器,根据以奈培或分贝为单位的回声读数表示划定线路中的回声时差。

    (13)失真度表,用于测量复传输中的谐波失真。

    某些上述仪器,特别是用于电声测量的,是以奈培或分贝为刻度单位的。

    本品目还包括具有本品目所列测量功能的其他仪器及设备。它们包括真空管测试仪器,特别是测量无线电真空管的仪器,这些仪器有时是通过在示波器屏幕上显示的真空管特性曲线进行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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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件及附件

    根据本章注释一及二的规定(参见总注释),单独报验的本品目仪器、设备的零件及附件仍归入本品目。例如,用于盖革-米勒计数器或正比计数器的电子重合部件,已装配或金属铠装并专供探测仪器用的晶体或塑料固体闪烁器,利用硼、三氟化硼、氢或可裂变元素制成的中子探测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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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9030.82

该子目还包括用于测试或检验集成电路的仪器及装置。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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