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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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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注释: 本章不包括: 一、第六十四章的鞋靴及其零件; 二、第六十五章的帽类及其零件;或 三、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 总 注 释 软木几乎全部来自生长在欧洲南部或非洲北部的栓皮槠树的外层树皮。 首次采剥的栓皮称为“处女”木栓,它质硬、易碎、无弹性,因质量次劣而价格低廉。其表层多泡并有袭缝,内层淡黄色带有红点。 随后采剥的产品有较重要的商业价值。它质密匀称,尽管表层仍有一定程度的裂缝,但比“处女”软木的皱纹要少。 软木质轻而富有弹性,可压缩性强,柔软,有不透水、抗腐蚀、绝热及隔音等特性。 本章包括各种形状的天然软木及压制软木(包括制品),但品目45.03注释末所列的不包括部分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