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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符合上述条件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精通各行业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整合了创业服务、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融资财税、上市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成功服务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能源、制造、化工、航空、房地产等行业客户。

七海财税优势

经验—拥有多个行业、多类项目的专业服务与实践经验,植根本土,谙熟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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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丰富的工商财税资源、优秀的税企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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