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规定,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规定,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整合了创业服务、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融资财税、上市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成功服务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能源、制造、化工、航空、房地产等行业客户。
经验—拥有多个行业、多类项目的专业服务与实践经验,植根本土,谙熟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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